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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进区实验小学“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

各位老师:

教育科研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助推器,越来越多地受到老师们的重视和支持,为及时总结优秀经验,表彰在教育科研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进一步落实“科研兴教”,促进教育科学更好地为教育实践发展服务,决定开展“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所有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热爱教科研工作,能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在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幼小衔接、评价改革、重点研究项目推进中做出贡献。

3.善于总结经验,本学年至少有一篇课题论文发表或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课题成果评选中获奖;或有区级及以上的新课题通过立项或有研究的主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科研学术水平在校内获得广泛认同。 

5.能主动宣传教育科研,热心参加投稿,主动为武实小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评选程序

1.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荐申报个人在对照评比条件基础上,填写自主申报表,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以级部为单位,并填写推荐表。请参评教师于626日前将申报交至科研中心。

2.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条件审核,择优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

3.网上公示。

武进区实验小学

2023.06

“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工作年月


所在级部


 

 


级部

意见

 

 

 

 月 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月  

请于626日前将申报表交至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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